“中國產品進入德國和歐盟市場,應當注意利用認證機構的作用。由權威機構頒發的認證不僅代表了產品的安全性和質量,同時也具有很強的市場營銷作用。”德國南德認證公司資深認證評估師赫斯特?尼索布斯基日前在漢堡商會舉辦的“第15屆漢堡中資企業資訊論壇”上對希望將產品打入歐盟市場的中國企業提出上述建議。
尼索布斯基在論壇上發表專題報告介紹了歐盟及德國的主要認證法規,產品認證范圍,企業的相關義務等內容。根據德國一家調查機構最近所做的一次街頭隨機調查,在接受訪問的2500名德國人中,有近60%的人表示他們會注意查看商品包裝上是否有相關認證標志,并僅購買有相關標志的產品,甚至有15%的人表示愿意為具有認證標志的產品多付至少10%的錢。
歐洲的認證機構一般屬于非官方的民間機構。它們的認證并不具有強制性,而是由企業提出申請后進行檢驗并向企業頒發證書。目前歐洲大多數國家都有多個認可度較高的認證機構,它們相互獨立,卻都遵循統一的法規和標準進行認證。
尼索布斯基表示,對于向歐盟出口產品的中國企業而言,2003年修改過的《歐盟進出口產品檢驗大綱》尤其重要。中國出口企業可以向相關認證機構申請按照此大綱對產品進行認證,并授予相關的認證標志,這對于中國產品在歐盟市場的銷售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新大綱所認證的產品范圍,不僅包括了新上市的產品,也包括使用過的二手產品以及改進過的產品,進行認證后都可以在歐洲市場進行銷售。
一般而言,歐盟各國會根據本國情況對歐盟統一認證大綱進行相應的調整后再實施。比如德國在2004年重新修訂的“消費產品安全法”落實了歐盟的要求,同時還對在德國參加展覽的產品提出了更高的安全標準。新法規定,只要是參加展覽的產品,都必須通過德國的進口產品安全檢驗,而不論該產品最終是否將通過德國零售渠道上市。
尼索布斯基指出,由于不同國家對新法規執行的嚴格程度不一,有些不合格的產品能夠通過某些渠道僥幸進入歐盟市場,但是一旦被發現,監管機構有權力要求企業將這些產品下架、回收甚至銷毀。大多數國家要求違規企業繳納相當數量的罰款,德國一般還要求與企業負責人員進行面談,當面指導產品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
他介紹道,認證機構了解歐盟各種法規的具體要求,能夠保障企業產品在出口之前就達到歐盟的各項要求。尼索布斯基還提醒,產品在獲得認證標志后并不意味著認證的結束。被認證廠家必須及時報告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廠家和進口商、經銷商等都有義務對客戶的投訴進行詳細的記錄,并將問題向認證機構和監管部門及時反映。同時,認證機構也會不定期地對已上市的認證產品進行抽樣調查,以確保企業能夠全面履行認證承諾。
此外,歐盟還建立了一個問題商品的快速報告平臺,市場上出現問題的商品將在第一時間上報并公之于眾。僅在2007年,不包括食品在內,就有1605種在歐盟市場上出現的問題產品被曝光。
尼索布斯基表示,對產品質量的關注應當貫穿于從研發到生產以及銷售的各個環節,質量認證機構將協助企業做到這一點。